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3月21日晚间,*ST普利(30063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29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4%;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69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前述事实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自3月24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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