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3月14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多名员工没有区分客户实质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主动为多名投资者代开不实收入证明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
同时,分公司对于合格投资者认定事项未尽管理职责:多名员工在投资者开具收入证明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致使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的多份材料不实;分公司亦未发现个别合格投资者投资经验证明材料存在明显错误。
此外,分公司存在向非营销岗下达营销任务、合规岗招揽客户的行为。
大连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现责令分公司限期改正,并对分公司采取暂停办理需要合格投资者认定相关业务六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大连证监局同时指出,夏兰艳在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不当协助客户提供个人收入证明相关材料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的行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此外,李洋作为负责人,对分公司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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