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月14日晚间,上交所官网发布关于对金花股份(600080)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金花股份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存在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情形,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间接用于股票交易等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邢雅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作为经营管理和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上述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时任总经理兼代财务总监韩卓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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