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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保障力度,完善制度配套!迎政策吹风的内贸险如何再扩面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胡永新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12-16

内贸险迎重磅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16日发布信息显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内贸险保障力度、深化内贸险供给侧改革、完善内贸险配套制度、加强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等四方面政策,旨在解决保险机构承保能力不足、企业对内贸险了解少、发展内贸险的配套保障措施偏少等问题。

在业内人士看来,《意见》的发布不仅有助于企业拓展市场、提升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还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增强经济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相关企业等应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共同推动内外贸一体化与内贸险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图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支持更多企业投保

为保障国内贸易的良性开展,从而保障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我国迫切需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因此催生了内贸险业务的出现。内贸险业务提供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安全保障,这一产品主要承保买方信用风险,包括因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买方长期拖欠货款而产生的商业风险。

在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内贸险保障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行业企业投保内贸险。重点支持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国产大飞机、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高技术产业链有关企业、首台套自主产品和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等重点行业企业投保内贸险。

《意见》也提出,大力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外经贸活跃区域内,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活跃区域的企业投保内贸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内贸险,支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支持内外贸企业投保内贸险。

《意见》还提出,大力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有利于配套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商品分销体系建设等相关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保内贸险。

“内贸险通过降低流通成本和风险,促进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资源和商品服务在更大范围内的顺畅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建立统一大市场。”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表示,内贸险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企业,有助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此外,内贸险帮助企业分散商业信用风险,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

基于《意见》的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引导内外贸企业积极投保内贸险方面,商务部门将围绕落实《意见》要求,举办保险机构和内外贸企业对接活动,引导各类贸易企业充分认识内贸险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企业投保意愿和投保规模,鼓励外贸企业统筹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和内贸险。

险种扩面提上日程

在深化内贸险供给侧改革方面,《意见》从提升内贸险承保能力等四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丰富内贸险产品和制度供给、优化企业投保内贸险费率机制、加大对内贸险推广支持力度、夯实内贸险发展的社会信用基础、发挥征信系统对内贸险支持作用、鼓励开展内贸险配套延伸金融服务、依法打击虚假合同和骗保等行为。

《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各类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内贸险业务,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条件下,稳步提高内贸险承保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创新型的内贸险产品。督促保险机构建立健全灵活的承保机制,简化投保操作,提高承保及理赔效率,提升被保险人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承保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内贸险共保机制;各地区要搭建专门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推介内贸险。积极组织企业与保险机构对接,有效沟通内贸险供求等。

对于如何推动保险机构积极拓展内贸险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将积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各类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内贸险业务。一是推动保险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引导保险机构充分认识发展内贸险业务的重要意义,鼓励提供多样化、创新型内贸险产品,研究将内贸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保险机构监管评价指标,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二是突出重点,加力保障经营主体投保需求。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稳步提高内贸险覆盖面。

需要关注的是,保险公司在内贸险领域可能因缺乏足够风险管理经验、产品多样化不足及定价复杂而面临挑战。在李文中看来,保险公司在内贸险领域可能缺乏足够的风险管理经验和能力,特别是在面对复杂的国内贸易环境时。长期以来国内从事内贸险的保险公司不多,业务规模有限,短期内内贸险产品可能无法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内贸险费率厘定不同于普通的财产保险,买方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导致保险公司容易出现定价不合理的风险。

基于《意见》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多项要求,李文中表示,首先,保险公司需要加快产品服务创新,开发设计出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需要的内贸险产品;加强内贸险经营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在简化业务手续、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要保证相关业务的可持续性;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以实现降低业务经营成本和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的效果。

将完善配套制度

《意见》还在完善内贸险配套制度方面提出多项要求。

《意见》中提出,发挥征信系统对内贸险支持作用。推动保险机构接入征信系统,依法依规报送理赔等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给予内贸险承保机构征信服务收费适当优惠。

基于上述要求的背景,李文中表示,国内征信体制不够完善、企业间的信用信息不够畅通、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导致传统信用评价方法难以适用,保险公司对买方资信的全面调查存在困难,审批合适的买方信用限额存在困难。

在依法打击虚假合同和骗保等行为方面,《意见》还明确,督促保险机构依法严格审查被保险人及其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增进市场信用。依法依规打击利用虚假贸易投保内贸险骗保或开展保单融资等行为。各地区要依法依规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内贸险索赔追偿。

对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整体考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由于内贸险覆盖面偏小、保障能力偏弱,一些贸易企业表示投保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推动提高内贸险产品的供给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鼓励保险机构承保和贸易企业投保的政策环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意见》。

“在经济相对低迷时期,商业信用风险加大,商业信用规模下降,不利于经济发展。内贸险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国内贸易风险,增强企业向客户授信的信心,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进而推动内需增长。同时,内贸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有助于优化供给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李文中表示,也就是说,发展内贸险有利于壮大经济内循环,最终实现双循环的相互促进。

基于政策发布后可能带来的影响,李文中认为,首先,由于政策的鼓励与支持,经营内贸险的市场主体应该会增加,产品供给也会更加丰富,必然也会带来业务的较快增长。其次,内贸险的发展必然会促进国内商业信用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再次,保险公司应该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投入,以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需要。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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