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12月13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青岛海丝泉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泉宗私募”)以私募基金财产对外提供借款,违反规定。
宋秀红时任海丝泉宗私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家良现任海丝泉宗私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朝晖自海丝泉宗私募成立以来担任总经理,任职期间未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青岛证监局对海丝泉宗私募、宋秀红、刘家良、王朝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