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再度因投诉、纠纷引发广泛关注。12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多地金融监管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相继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提示,指出了其存在的资金安全、理赔难风险。旨在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避免消费者因误购非正规保险服务而遭受损失。
那么,“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和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险有哪些区别?对于车主而言,又该如何将两者做好区分,以作出正确选择?
有跑路等隐患,统筹业务遭点名
“2000多家公司向车主违规卖统筹险”“买了‘车险’却无法理赔,多人已中招”……近日,汽车圈内的高仿保险“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再度被推向了风口浪尖。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由来已久,是指通过向车主集资的方式,要求车主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形成统筹资金来为参与统筹的大型货车提供保障,约定参统车辆发生事故后,由统筹资金进行赔偿、提供保障,属于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
不过,“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虽然有车险的影子,但却与保险大不相同,伴生的风险不可忽视。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保险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而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保险业协会基于此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护。此类以“××统筹”“××互助”“××联盟”为名与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
保险业协会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失信风险大。此类业务经营者不是持牌保险机构,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现象。
需要关注的是,车辆统筹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导致“爆雷”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此收场的背后,矛头指向了车辆统筹公司存在的资金安全、盲目扩张、理赔难等风险。
对于车主来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车主购买后发生交通事故,其权益无法依据保险法得到有效保障,理赔时可能面临诸多困难。”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易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作正规车险。此次保险业协会等发布的风险提示可助车主识别,避免因购买非正规服务致合法权益受损。
同时,付建举例表示,统筹公司资金实力弱,面对大额理赔可能无力承担,这将导致车主需自行承担损失。另外,保险保障范围可能存在模糊地带,赔付标准和流程不规范,也容易出现赔付时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数额。
保障爱车,商业险不可缺
据了解,多地市场日前接到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投诉,部分汽车服务公司、安全统筹服务公司以“保险联盟”“联合承保”等名义,模糊安全统筹与商业保险的区别,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
不可忽视的是,“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或伪装或冒充正规的保险公司。一直以来,有汽车服务公司、安全统筹服务公司以保险公司的简称为名,开展业务。基于此,相关保险公司曾紧急发文,提示消费者警惕“机动车辆安全统筹”营销陷阱,并表示,不能以安全统筹替代正规的商业保险,避免陷入统筹服务就是保险的误区。
那么,对于车主而言,如何避免车辆统筹和车险混淆?根据保险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投保人可利用多种手段查验确认保险合同。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以保障自身合法保险权益。
此外,不能贪图一时的省钱,建立正确的投保意识同样固然重要。广东省保险业协会此前发布的案例显示,正准备为自己的新能源汽车购置保险的李某,听信了同行老王的“支招”:老王让李某先到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然后再到老王介绍的某交通服务公司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这个操作能比从保险公司直接购买商业险更优惠。
然而,“占便宜”不成却成了自掏腰包。等到出险时,提供车辆安全统筹的交通服务公司不愿意赔偿,导致李某要自己承担高达10万元的赔偿金。
显然,上述情况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宁波、江苏等地的金融监管局在近期也相继发文表示,车主要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如有相关保险需求,请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车主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查看保险公司名称和保单合同内容,若有‘统筹’等字样,不要轻易签约。面对过低价格的保险产品要保持警惕,仔细比较保险条款、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付建表示,车主要根据自身需求,向合法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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