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12月5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北京市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提高乡村全面振兴金融供给水平、强化金融政策保障以及加强组织推动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意见。
其中,在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支持,深化农业中关村、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大力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大“百千工程”和乡村建设金融支持,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和新市民创业就业增收,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加大数字乡村金融支持力度。
在提高乡村全面振兴金融供给水平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化金融机构服务机制,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保险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以及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创新等几方面要求。
在强化金融政策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配合,并进一步优化金融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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