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12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据人民银行更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同意山东运达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支付”)新增主要股东山东融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邦软件”),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元。
运达支付成立于2006年,原注册资本3000万元,2014年获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获准在山东地区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其业务类型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官网显示,该支付公司为各类商户提供收单、资金清分、资金归集等服务,为各银行提供收单服务外包业务以及各类金融POS、商超MISPOS解决方案及服务提供等。
目前,运达支付的大股东为山东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3.8%,其余还有6位自然人股东。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运达支付工商信息尚未正式变更。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支付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1亿元。运达支付的此次增资,也使得成功向新规靠拢的支付机构再添一员。
而关注此次运达支付的新增股东——融邦软件,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其主要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等业务。
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中,可以查询到,融邦软件已于2023年完成备案,业务类型包括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最新的评级结果为C+。此外,融邦软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山东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银创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润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仟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在备案名单中。
这也意味着,一直与支付机构有着密切关系的代理商,又在股权上有了新的“深层次”合作。
事实上,支付机构与代理商,本就是无法分割的“利益共同体”。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代理商入股持牌支付机构,一是看好支付未来发展空间,企图以入股方式获取更多收入;二是期望介入支付机构的一些业务,从而与其主营业务进行联动。
“双方一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支付机构需要代理商来拓展市场、推广产品和服务,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代理商则依赖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牌照、产品资源以及技术支持等,开展相关业务并获取收益。”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同样认为,融邦软件“入局”,可以提升在运达支付的话语权,将自身的技术、人才等资源与运达支付的牌照资源、客户资源等进行整合,帮助其在与其他代理商或服务提供商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另一方面,入股持牌支付机构后,融邦软件也可将业务范围从单纯的外包服务延伸至支付业务的核心环节,如参与支付机构的战略规划、业务创新等,实现多元化发展。王蓬博同时指出,金融业务持牌经营一直是监管强调的重点,参与入股支付机构也是为应对日后市场变化的提前布局。
王蓬博进一步表示,实际上,代理商相对支付机构一直更加“自由”,这种“自由”也导致代理商抓住了移动支付或“码牌支付”这波红利,部分支付机构在转型过程中反而遇到困难。代理商入股支付机构这一新“模式”,也表明支付行业的整合趋势正在加剧,代理商与支付机构深度融合,有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提高行业集中度。
虽然双方从单纯的业务合作向股权合作转变,但在王蓬博看来,支付代理商未来真正拿下一张支付牌照困难较大。原因也与当前市场形势有关——支付牌照已成为稀缺资源,人民银行停止新发放牌照,监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也都有很高的要求。
不过苏筱芮也指出,目前支付行业正处于深度洗牌状态,中小支付机构陆续注销牌照后离场。有心入局的支付代理商同样在洗牌期,获取中小支付机构企图放弃的牌照资源并非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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