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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回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丁宁 网编:公司研究新闻中心 2024-11-27

北京商报(记者 丁宁)11月27日晚间,康缘药业(600557)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7亿元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及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南京康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康竹”)收购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医药”)100%股权事项中,标的公司的评估增值率、股权变更对技术人才的影响、债务安排、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等问题,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建议权。

其中,投服中心提到,天眼查显示,标的公司成立时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0%,自然人张怡持股比例为30%。2024年10月17日,标的公司发生股权变更,自然人张怡持有的30%股份变更为南京康竹(有限合伙)持有,张怡在该合伙企业中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合伙企业决策权由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江苏康仁(控股股东子公司)执行,张怡持股比例减少。根据公司公告,张怡为标的公司首席科学家,并担任标的公司总经理,为标的公司核心研发团队主要成员。该次股权变动直接减少了核心技术专家在标的公司的股份,对此,投服中心要求公司说明该次股权变动是否会对标的公司未来技术人才团队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以及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保障技术人才团队的稳定性。

康缘药业回复称,本次交易前,张怡为履行与康缘集团在中新医药设立时的约定,基于其负责组建并完善研发团队的义务,同意向核心团队进行股权激励。南京康竹因此设立,成为中新医药管理层及核心团队之股权激励持股平台。为便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后续管理及本次交易约定对赌事项的实际执行,各方同意由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康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南京康竹之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年5月,经中新医药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张怡与上述持股平台南京康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中新医药30%股权以零对价全部转让至南京康竹。本次股权转让涉税事项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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