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1月24日晚间,安靠智电(300617)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安靠智电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另外,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时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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