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11月22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安徽锦源永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源永泰”)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填报的部分基金投资信息与审计报告不一致、专职员工少于5人;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在管基金产品的定期报告;未按照内部制度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投后管理档案材料不齐备。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决定对锦源永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任泳然作为锦源永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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