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1月13日晚间,东方盛虹(000301)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亿元,不超过40亿元。
东方盛虹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于近日向盛虹科技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科技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11.2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石化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石化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苏州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苏州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