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1月11日晚间,金字火腿(002515)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金字火腿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共青城笠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笠恒投资”)、共青城银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笠、张娴签署《关于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浙江银盾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云公司”)12.2807%股权以约4.28亿元转让给笠恒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银盾云公司股份。
金字火腿表示,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出售房产金额136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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