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10月30日,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消息,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就上海市降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事项进行通知。
具体来看,根据《通知》,降低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本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所列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是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鼓励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并接受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与标准,应当按照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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