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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四大方面 生育支持系列措施出台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方彬楠 网编:王巍 2024-10-28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官网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在业内专家看来,《若干措施》最大的亮点是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对促进生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了要求和战略安排,涉及的领域包括财政、税收、教育、住房、就业和宣传等各个方面。同时,鼓励生育也是很多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少子化问题的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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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生育补贴实施方案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四项具体举措。具体来看,在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方面,提出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等。

在完善生育休假制度方面,要求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在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在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方面,提出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

给予普惠托育机构补助

《若干措施》还明确提出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包括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其中,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产科、儿科倾斜。加强儿童医疗费用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

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方面,要求各地要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资金,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提高公建托位占比,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托育服务。各地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齐托育服务设施短板。统筹社区各类资源,发挥贴近居民的服务优势,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

在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方面,明确提出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各地要落实好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

《若干措施》同时明确了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提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等。

在加强住房支持政策方面,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可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在强化职工权益保障方面,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配建母婴设施、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组织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积极帮助职工分担育儿压力等。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提出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包括: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等。

是应对老龄化普遍做法

“随着近年来我国人口增长陷入瓶颈,生育问题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若干措施》把与生育相关的条件、相关的社会保障、相关的辅助措施进一步进行了系统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例如在托育、教育方面,此次在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完善和整合。

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看来,《若干措施》最大的亮点则是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对促进生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了要求和战略安排,涉及的领域包括财政、税收、教育、住房、就业和宣传等各个方面。他表示,《若干措施》与我国国情也进行了较好的结合,比如我国人口流动较大,《若干措施》中对此也有大量涉及,以及对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支持等,“这些都是创新和突破”。

鼓励生育也是很多国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少子化问题的普遍做法。目前,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来自民政部、全国老龄办10月11日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较2013年的14.9%逐年递增。

“解决人口老龄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鼓励生育,而鼓励生育就要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齐传钧表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不仅在于如何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问题,而且也要解决年轻人的负担问题。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忽视后者,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前者。”

“生育友好型社会对于几十年后的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产生影响。”储朝晖进一步表示,如果现在有更高的生育率,它将会使未来的老龄化程度变得更加平缓。如果没有这样一些措施,未来的老龄化比例越来越高。此外,储朝晖认为,大力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也将给相关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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