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0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积极发展其他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坚持长期发展理念,顺应经济社会需要,支持保险公司发挥产品管理机制特点,探索开发保障功能较强、经营成本可控、收益水平与客户风险偏好相匹配的其他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产品组合或功能衔接等方式,为不同年龄客户提供生存年金、养老保障和差异化资金管理服务,引导长期积累和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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