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官宣仅仅数日,银行已火速展开行动。10月2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公布落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情况,其中有银行透露,已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对此,分析人士指出,人民银行创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购买股票,打通了人民银行资金定向支持资本市场的渠道,也能有效缓解银行面临的优质资产荒问题。在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过程中,银行应明确准入条件和规则,坚持必要的标准,防控好信贷风险。
多家银行落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以激励引导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推出后,银行加速落地实施。10月21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10月19日与中国石化、中远海能、中远海控、中远海特、中远海发和东芯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协议承诺;10月20日上交所、深交所发布的首批23个上市公司合作落地公告中,中国银行支持项目数占7个,排名同业第一。
截至目前,中国银行已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向32家上市公司明确贷款承诺,涵盖集成电路、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和商业服务等多个行业。
除中国银行之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也披露落地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进展。例如,农业银行已完成9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审批,业务金额近40亿元,另有近80家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对接中;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办理1亿元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中信银行则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
根据《通知》规定,21家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年利率1.75%,同时,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合理确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建设银行表示,截至目前,该行已与广电计量、玲珑轮胎、力诺特玻等上市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资金用途涵盖股票回购和增持,企业性质涵盖国企、民企,利率不高于2.25%,为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低成本的增量资金支持。
“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是继互换便利之后,人民银行创设的第二个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运用这个工具,人民银行向21家全国性银行提供再贷款资金,由银行向符合要求的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发放贷款,用于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对银行而言,用好再贷款资金,向符合要求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提供贷款,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可以此为契机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利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显著低于市场利率水平,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具有较大吸引力,以此激励其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回购、增持股票。
如何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通知》强调,21家金融机构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
为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目前,商业银行从多方面入手,强化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风险管控。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提到,该分行从客户准入、账户管理、尽调审批、风险控制等多维度,研究制定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服务落地方案。
农业银行则表示,该行结合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产品定义,细化借款人条件,梳理贷款要素和流程,优化政策和授权,强调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要求。
对于后续银行该如何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董希淼认为,在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过程中,银行应明确准入条件和规则,坚持必要的标准,防控好信贷风险。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提供贷款,用途是回购、增持股票,但股票价格往往波动较大。银行可与借款人加强沟通,综合采取股票质押、资产抵押以及第三方担保等多方面措施,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可加强检查,指导银行完善贷款用途和流向管理规定,确保再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看,增持贷和回购贷存在具体的业务场景,资金用途清晰,贷款风险相对可控。”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表示,实践中,银行可通过白名单方式,初期仅针对优质上市公司开放资格,并结合股权质押的方式来控制风险。同时,该业务不占用银行资金,可100%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赚取0.5%的利差,还能强化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关系。综合来看,商业银行会有较大的积极性推动该业务尽快落地。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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