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文称,经查,发现银河证券在部分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识别出个别项目非市场化发行;个别项目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未披露银河证券认购债券情况;个别员工通过他人代领年终奖金逃避缴纳税款;薪酬递延支付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对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银河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中国证监会要求银河证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同日,中国证监会表示,韩志谦作为时任分管债券业务投行委副主任,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韩志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