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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等问题,钧富投资及责任人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郝彦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10-15

北京商报(记者 郝彦)10月1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杭州钧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钧富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由非本机构雇佣人员及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机构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图片来源:浙江证监局

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决定对钧富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叶志钧作为钧富投资法定代表人和基金投资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同样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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