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监管于近日向有关机构下发“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客户服务、舆情管理等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首先,通知要求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本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为直接负责人。要完善细化内部工作机制,配足配强信息科技力量,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其次,要求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主动排查各交易网络、交易系统、交易设备的容量冗余情况,梳理容量管理风险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准确识别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风险,确保合规与风险管理覆盖信息技术运用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监测机制,设定监测指标并持续监测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
再者,要求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完善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隔离、用户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备份、数据销毁、病毒防范和非法入侵监测等,保护数据安全,防范信息泄露与损毁;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操作和访问权限管理,确保用户权限与工作职责相匹配;回顾并熟悉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继续完善系统测试工作,加强压力测试。
另外,通知还提到,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要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和市场敏感性,安排专门人员加强舆情监测,提前做好舆情应对预案。对于负面、不实舆情,要第一时间区分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理,防止舆情发酵、扩散,重大情况及时向证监局报告。要加强人员管理,开展全员覆盖的教育提醒,坚决防止出现发表不当言论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形象和违反公序良俗的现象。
通知还指出,对于落实安全生产、客户服务、舆情管理等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司要进行严肃内部追责问责,监管也将从严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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