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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四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09-29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9月29日,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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