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在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表示,金融监管总局非常重视推动科技保险服务新质生产力和科技创新。今年1至8月份,科技保险保费388亿元,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万亿元。比如,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为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应用,提供近1万亿元风险保障。
尹江鳌表示,《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作出部署。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围绕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等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总体思路,将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丰富产品。围绕科技企业全周期、科技创新全环节保障需求,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比如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政策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试点探索网络安全保险、研发损失保险等新型险种。网络安全保险作为一个新的业务,目前全球业务规模已经超过100亿美元。
二是完善政策。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分类别的支持政策体系。同时,引导各地创新奖补机制、税收优惠、风险共担等政策支持举措,推动形成相关科技保险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案,探索局部突破。
三是推广试点。前期宁波、上海临港、武汉东湖结合当地区域优势,在科技保险试点方面有一些基础,会继续支持他们推广试点,将其推广到其他地方。科技保险专业性比较强,风险特征比较独特,和普通保险有差异,要搭建多方参与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还要培育配套服务机构,推动科技保险“做起来、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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