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透露了多则资本市场未来举措。当日晚间,相关措施迅速落地,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主要包括六项内容。此外,吴清提及的市值管理指引也在9月24日晚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并购6条”火速落地
并购重组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市场工具。新“国九条”对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作出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证监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共包括六项主要内容。
一是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二是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资本市场在支持新兴行业发展的同时,将继续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对于上市公司之间的整合需求,将通过完善限售期规定、大幅简化审核程序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通过锁定期“反向挂钩”等安排,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并购重组。
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管包容度。证监会将在尊重规则的同时,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经济规律、尊重创新规律,对重组估值、业绩承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一步提高包容度,更好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四是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证监会将支持上市公司根据交易安排,分期发行股份和可转债等支付工具、分期支付交易对价、分期配套融资,以提高交易灵活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重组,大幅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限、提高重组效率。
五是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活跃并购重组市场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功能发挥。证监会将引导证券公司等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实施高质量并购重组。
六是依法加强监管。证监会将引导交易各方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项法定义务,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重组市场秩序,有力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落实《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则,同步公开征求意见。
当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就发布了“关于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市场上企业对资本的需求出现回升,特别是在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融合、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并购重组将成为提升企业营运效率的重要手段。
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下发
9月24日晚间,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披露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等作出专门要求。同时,《指引》明确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指引》第四条至第七条分别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一是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二是董事长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推动和协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三是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四是控股股东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股份增持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指引》第八条和第九条就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作出专门要求。一是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并公开披露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内部考核评价等,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其他上市公司可参照执行。二是长期破净公司应当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另外,《指引》第八条明确,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至少明确以下五项。一是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二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三是上市公司内部考核评价方法;四是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五是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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