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引导证券公司加大对财务顾问业务的投入,充分发挥交易撮合作用,积极促成并购重组交易。定期发布优秀并购重组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指挥棒”作用,提高财务顾问业务的评价比重,细化评价标准。督促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升执业质量。支持上市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
此外,同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表示,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为更好培育耐心资本,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对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私募基金投资期限满5年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重组上市中作为中小股东的锁定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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