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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泽:优化小微企业续贷政策,扩大续贷对象范围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李海颜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09-24

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颜)9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表示,小微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稳定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人民银行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协同多方发力,改进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30万亿,达到31.9万亿,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李云泽介绍,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会同国家发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的工作机制,借鉴前期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经验,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尤其是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手牵银行把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要及时对接,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后无需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该政策深受小微企业欢迎,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后续,金融监管总局将通过扩大续贷对象范围、调整风险分类标准等措施优化续贷政策。李云泽提到,第一,将续贷对象由原来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第二,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第三,调整风险分类的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贷展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李云泽提到,为确保中小企业信贷的相关支持政策真正实施到位,特别是解决基层信贷人员开展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时的顾虑。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细化禁止免责的相关情形,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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