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晓梦)9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自今年11月27日起,召回2011年8月30日—2019年4月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和GLA汽车,共计241861辆;2014年3月13日—2019年10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GLA汽车,共计28123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因轮速传感器外壳材料防潮性能不足,车辆长期在炎热潮湿的环境下使用时,轮速传感器可能发生故障,导致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停用部分功能(如ESP、ABS等),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轮速传感器,如果属于特定零件号范围,则进行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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