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何倩)9月19日,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的“与辉同行”直播间曾售卖的澳门葡记月饼的监制商已被注销一事,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媒体报道的香港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是两个没有任何经营关系的主体。
据了解,《南方日报》于9月19日报道称,有网友爆料“与辉同行”直播间带货的“澳门葡记月饼”监制商为“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方为“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产地在广东珠海。而据企查查等平台的信息,“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为香港,其状态虽然是“仍注册”,但是不仅已经“注册撤销”,而且已经于2024年5月31日申请处于“休止活动”状态。
报道还提及,上述情况意味着“与辉同行”直播间在今年9月推荐的这款“澳门葡记流心奶黄月饼”,其监制商在今年5月就已经停止运营,这让不少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品质保障上产生了担忧。此外,还有网友表示从未在澳门听过这家自称“澳门老字号”的葡记食品。
对此,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表示,媒体误将香港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错认为“澳门葡记月饼”的监制商。公司在澳门有真实有效的商标注册,且与珠海生产商有授权委托合同。
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强调,另外,在内地销售的“澳门葡记月饼”均为“葡记品牌”授权生产和销售,并且由澳门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严格监制。本公司的月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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