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2日,锦龙股份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函告,获悉新世纪公司所持锦龙股份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据悉,新世纪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涉及诉讼案件,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相关司法冻结系原告曹永刚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保全措施。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新世纪公司前期已质押予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所采取的执行措施。目前新世纪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偿还等工作。
新世纪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志茂、朱凤廉合计持有锦龙股份4.48亿股,占锦龙股份总股本的50.05%,本次冻结5600万股,占锦龙股份总股本的6.25%。锦龙股份表示,本次冻结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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