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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职工监事陈琳收警示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马换换 冉黎黎 网编:公司研究新闻中心 2024-08-14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8月14日,友发集团(601686)披露公告称,公司职工监事陈琳于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陈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陈琳担任友发集团职工监事期间,其配偶张旭证券账户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48万股,成交金额约为58.96万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8.06万股,成交金额约为48.96万元。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陈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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