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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不规范、年报信披不准确,惠发食品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张函 网编:陶凤 2024-08-07

官网截图

8月7日收盘,惠发食品股价下跌4.86%,报7.64元/股。前一日晚间,惠发食品发布公告称,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惠增玉、徐勇、王瑞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惠发食品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

对于被责令改正一事,北京商报记者拨打惠发食品董事会办公室电话,对方回应称,“公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之后正在整改,有问题的地方我们要整改,并准备提交整改报告”。

具体公告显示,惠发食品存在资金账户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惠发食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惠达通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达通泰”)将员工个人微信账户作为公司账户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接收小额客户订购款、 支付员工报销款等,违反了《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另外,惠发食品2023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一是2023年,惠达通泰向北京通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泰”) 收取违约金及损失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82.2万元。上述经济利益流入不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偶发性,公司错误地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及损失补贴计入营业收入,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二是2023年,惠达通泰将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确认营业收入100.58万元,该部分收入属于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予以扣除。但公司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披露上述扣除情况。

三是公司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496万元,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211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以上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惠发食品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要求惠发食品核查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情况并清理个人账户,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山东证监局表示,公司董事长惠增玉、总经理徐勇、财务总监王瑞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惠增玉、徐勇、王瑞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惠发食品表示,收到上述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无论是在辅导上市的过程中,还是上市后持续监督的过程中,都有内部和外部财务专业人员的参与,所谓内控不规范只是一种遮羞式的托词,即便是再初级的会计出纳也会知道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不能混用的道理,这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共谋的违法违规行为。”在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看来,账户混乱、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说明公司可能有意误导投资者、掩盖经营差的问题,不仅会引起更多监管措施,更严重还可能触及强制退市的处罚。

业绩方面,惠发食品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0万元到-1600万元,较去年同期预计减亏955.6万元至1455.6万元,同比增长约31.27%—47.64%。

北京商报记者 张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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