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上市公司频道

哈尔滨中院决定对东方集团启动预重整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马换换 冉黎黎 网编:公司研究新闻中心 2024-07-15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7月15日晚间,东方集团(600811)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公告显示,此前,东方集团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同日,东方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2024年7月15日收盘价为0.95元/股,已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如果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