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7月9日,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55号建议的答复》指出,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协调配合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推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会同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产粮大县;推动中央财政在全国实施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在此基础上,指导人保财险、国寿财险等保险机构通过地方财政补贴或商业化形式在北京、河北、河南等省份开展了温室大棚保险,逐步探索将温室大棚等农业附属设施纳入保险范围。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77.66亿元,支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超过1400亿元,为1.6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约5万亿元。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继续配合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农业保险工作指导,鼓励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创新产品服务,扩大南方丘陵山区有关试点区域,探索将更多农业附属设施纳入保险范围,更好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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