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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18045万户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金朝力,王千雪 网编:要闻新闻中心 2024-06-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朝力 王千雪)6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截至2024年5月底,我国实有民营经济主体总量18045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总量的比重从2019年的95.5%增长为96.4%,其中民营企业5517.7万户、个体工商户12527.3万户。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

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占经营主体比重稳步提升。从行业分布看,在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民营经济主体的占比均有所提高,分别从2019年的95.9%、91.9%、92.4%演化至96.1%、94.4%、92.4%。从2019年以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新设民营企业占比看,均在九成以上。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占90.2%、高技术服务业占93.3%、四新经济占93.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94.6%,民营经济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公共服务相关的民营经济发展形势趋好。从2024年5月各行业民营经济主体数量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文支持放开民营市场准入的行业,民营经济主体的占比亦逐步提升。其中,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从66.4%升至6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从95.89%升至97.2%,金融业占比从39.1%升至40.4%。

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水平呈正相关性。2024年第一季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2.5万亿元、7.4万亿元、2.6万亿元,总量超过全国的41.9%,发挥了全国经济压舱石、高质量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的重要作用。与之对应,截至2024年5月,天津、河北的民营经济主体占比为97.1%、96.7%,浙江、江苏、安徽的民营经济主体占比为96.9%、96.2%、96.4%,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民营经济主体占比为96.7%。除安徽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江苏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其余地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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