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何倩 乔心怡)6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消息,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其中,在增强跨境电商物流保障能力方面,《意见》指出,要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支持物流企业结合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特点,加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障能力建设。鼓励物流企业与东道国寄递企业开展合作,提升“最后一公里”履约能力。
《意见》指出,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与海外仓等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协同联动,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直达消费者,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规模稳定,有利于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商务部等9部门还从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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