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乔心怡)6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高考临近,叠加端午假期、“6·18”促销季,之后将迎来暑期,为维护北京市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指导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规范高考、端午及暑假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提示》。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在此期间,各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考点周边住宿、餐饮、停车等经营者,端午和暑假期间景区、餐饮、住宿、文娱电影、交通、停车、充电设施经营等旅游市场相关经营者,要注意规范价格行为,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此外,在明码标价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文具及粽子、香包、艾草花束等端午相关商品经营者,节日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旅游特色商品等相关商品零售经营者,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避免出现选择性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情况。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合理制定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粮油肉蛋菜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
在防范不正当价格行为方面,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通过实体店、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要重点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避免出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强调,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各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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