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5月14日,教育部网站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同时发布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提出多个严禁,包括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等。
具体来看,“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4年6月至9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基层教育部门、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对照工作要求和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加强规范办学要求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引发重大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项单列显示,声誉评价结果面向一定范围公开,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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