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险频道

江苏:各法人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大保险资金在苏运用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胡永新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05-13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5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促进五优化”行动的意见。意见指出,鼓励保险机构结合不同成长阶段企业需求,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有效风险保障。

意见指出,依法推进环境高风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探索开展针对渐进性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等保险业务,加大对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展碳交易、碳减排、碳汇等碳保险业务,推进地理标志保险等优势农产品保险业务。

在推动普惠保险发展方面,意见指出,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江苏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聚焦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新市民、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农村、脱贫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农业等重点产业,开发稳定的、长期性的、具有普惠特色的险种,逐步健全普惠保险产品供给体系。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通过优化费率、合理设置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等方式,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风险减量服务。

在优化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方面,保险机构要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兼顾稳健性和收益性、适合老年客群的金融理财产品。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

在推动“险资入苏”方面,意见指出,鼓励保险资金为长周期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各法人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大保险资金在苏运用。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要积极向总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推荐项目,引导“险资入苏”为重大项目补充资本金。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