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4月19日,来自高检网信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用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用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