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天元)3月26日,北京市商务局公众号发布关于实施2024年度批发和零售、餐饮企业支持政策的通知。其中显示,为进一步促进批发和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惠及市场主体,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范围包括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
支持条件和标准方面,主要包括四类企业。首先是批发业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批发和零售销售额平均增速的批发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批发额每增长1亿元最高奖励4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销售额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1000万元。
同时,通知中还提到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市社零总额平均增速的零售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零售额每增长5000万元最高奖励20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零售额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500万元。
不仅如此,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每增长2000万元最高奖励8万元;一季度及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同时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按照1.2倍标准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支持上限200万元。另外,在京注册不满一年,且满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可按照当年符合申报要求的月度区间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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