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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出处:中外企业文化 网编:中外企业文化 2024-03-07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气候环境变化、新冠疫情以及地缘政治争斗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冲击,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逐渐加剧,与外部各环境因素的互动亦愈加频繁。这些外部环境变化迫使我国企业发展的关注点不得不从单纯关注经济增长向关注整个商业生态的稳定和增长转变。为了通过社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来保障商业生态的稳定发展,企业作为社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身份也从纯商业角色向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组织角色转变,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亦需积极关注社会效益。

随着社会责任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近年来,在此背景下提出的ESG 投资理念也蓬勃发展,企业在ESG方面的实践对其治理模式、生产方式以及投融资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增强。

ESG理念的形成与发展
ESG是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和Governance(治理)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的合称,是一种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环境与社会效应、公司治理效应等因素,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企业评价系统。

环境(E):包括气候变化、自然资源使用、生物多样性等环境相关议题,主要强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破坏自然环境,并制定内部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条例等来规范员工行为,履行环保责任。

社会(S):包括机会平等、健康安全、产品责任、发展与培训等社会相关议题,主要强调通过商业、道德、法制伦理等约束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拉近企业与社会的内在距离,保持对利益相关方(如企业股东、内部员工、供应商、渠道、合作伙伴、消费者及其他参与群体)的关注,对其负责并维护其利益。

治理(G):包括公司治理、合规、企业经营活动、股东与股权、薪酬及商业道德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议题,主要强调企业经营秩序的有效控制,如何长期保持合规、风险可控以及可持续性发展等。

ESG的前身可以追溯到企业社会责任投资(SRI),上世纪60—70年代,随着西方国家人权运动、环保运动和反种族隔离运动的兴起,社会责任投资的呼声越来越高,即资管行业须响应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投资理念要符合这些运动背后所代表的价值观。200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WhoCaresWins》的报告,首次提出ESG投资概念,报告强调了环境和社会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呼吁监管机构在这方面采取行动。2006年,联合国成立了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发布了六项投资原则(UNPRI),进一步推动了ESG理念的发展。同年,高盛集团发布了ESG研究报告,首次明确定义了ESG(环境、社会、治理)的概念,ESG投资理念自此诞生。此后,各国际组织和投资机构等不断深化和完善ESG理念,使之日趋完整的同时,国内外投资机构也陆续推出ESG投资产品,ESG对企业估值和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影响日渐突出。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土地污染等各种环境因素以及社会政治、公司治理等领域所带来的各种机遇与挑战,ESG不仅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投资理念,得到全球投资者的关注和重视,也逐渐成为全球政府和企业的价值判断标准。《ESG和企业估值》于2021年由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发布,该引导文件的发布代表了国际性权威组织在ESG对企业估值的影响方面的重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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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理念体系发展的意义与作用
新经济秩序建立的“犹利器”——国际规则是维持全球各国交往和常态秩序的关键制度设计,近年来旧的世界规则体系不断被颠覆,已然摇摇欲坠,新规则建构又迷雾重重,而经济权力的竞争首当其冲对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ESG作为一种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新兴的经济发展理念,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且尚处于亟待建设和完善阶段。此时谁能引领该领域的发展,谁就能够在世界经济秩序建立方面掌握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加大国际政治影响力。

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的“催化剂”——
绿色创新——指的是通过提高技术工艺来防止与治理环境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目的。ESG理念在清洁能源与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区块链和ChatGPT 为代表的新技术和气候信息披露等围绕绿色低碳的科技创新方面能够起到有效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背景下,实现环境、社会与经济的协调统一,真正做到“科技向善”。
商业伦理——ESG理念强调社会责任,这与短期商业利益可能发生冲突,但与企业的长期利益是一致的。ESG体系为企业处理好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提供了方法论,使二者达到有效平衡,让企业经营行为有“温度”。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投资者更详尽了解企业承担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引导企业更加关注经营相关的商业生态和自然生态,在关注自我的同时,也见天地,见众生。
风险控制——在公司治理层面,ESG体系对企业合规经营进行了约束,引导企业加强包括董事会监督、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透明度。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并增加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
引导投资者货币选票的“指南针”——基于ESG评价,投资者可以通过观察企业ESG各项指标和相关绩效,评估其投资行为和投资对象在促进商业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找到既创造经济价值又创造社会效益,同时还具有可持续成长能力的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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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在中国高质量发展要求下面临的挑战
评价标准不一,难以准确衡量——由于ESG评价具体框架和指标尚待建立和完善,目前尚未有全球统一的标准,虽然大多数机构参考的都是国际上认可度较高的ESG标准,同时都设置了相似的评级流程,但各评价机构所关注的ESG议题、指标的数量和偏重可能并不相同,所参考的数据来源也可能不尽相同。因此,不同机构的ESG评级结果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一情况还容易导致出现数据收集不完整、不直观,投资者看不到想要信息的情况,甚至出现同一家企业由不同机构评价后结果差异较大的现象。投资者很难充分、真实、客观地对ESG风险和价值作出准确判断。

功利思想导致“漂绿”行为——ESG评级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让企业更加透明地呈现在投资者面前,但由于评价标准的不统一,对于国内一些外部监管力度较小或者内部治理水平较低的企业,ESG评级可能会加重企业“漂绿”行为,即为了获得更高的ESG评级,在报告中夸大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相关的投入与成效,并作出难以实现的承诺等。此外,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中国面临的企业经济压力逐渐加剧,容易滋生焦虑情绪,ESG评价标准和信息披露规则的不统一将会促使某些短期经营业绩压力大、高管绩效与ESG强挂钩的企业管理层利用ESG信息转移投资者的注意力,掩饰不良的企业财务绩效。

ESG信息披露规则的本土化体系亟待建设——
不少中国企业在进行ESG评级的过程中发现,虽然一些国际机构ESG评级方法比较完备,但在中国使用时难以结合中国国情,导致国内一些在ESG方面做了许多成绩的企业,评价结果低于实际情况。因此,建立中国自己的ESG评价体系至关重要。2022 年7月,国资委研究中心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关于2023年ESG 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的要求,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关专项报告编制质量,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工作走在国内前列。2023 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ESG信息披露方面的本土化。

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绿色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要理念,是突破资源与环境限制、转变发展范式、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ESG理念强调企业要注重环境与生态保护,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治理水平。这与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合作、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将ESG 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全流程,将之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是需要解决的时代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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