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3月5日,金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持有的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0%的股权,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北京金地中心项目。为了满足项目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融资,融资本金40亿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公告称,金地集团近日已与交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及《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的全部债务提供股权质押及保证担保义务,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股权质押对应的主债权履行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至2040年2月5日,具体以《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担保的履行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截至公告日,金地集团对外担保余额为133.5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0.4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4.0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9.48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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