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3月1日,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发布《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问答》,确定证券公司办理流程。
具体来看,内地券商可自主选择一家港澳券商作为合作券商(试点初期,内地券商仅可选择一家港澳券商合作,后续拟允许与多家港澳券商合作)。双方需搭建系统以满足理财通资金和额度监管管理要求,并完成系统测试或评估。按属地监管原则,拟开办跨境理财通的内地券商和港澳券商须分别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在具体选择报备地时,应根据拟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主体所在地,分别提交报备材料。例如,广东分支机构应向广东局进行报备,深圳分支机构应向深圳局进行报备,除深圳以外的大湾区内地其他城市的分支机构应向广东局进行报备。
收到报备材料后,中国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共同审核。如果报备材料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由接受报备材料的广东局或深圳局向证券公司反馈。如果报备材料完整,不再需要补充或修改的,通过广东人行、深圳人行官网公布试点证券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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