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机构频道

因员工违规从事基金业务 西南证券及该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郝彦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02-26

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阳 郝彦)2月26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西南证券存在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未充分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对个别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问题。

图片来源:重庆证监局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因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刘杨在西南证券从业期间,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基金业务的问题,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