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2月20日晚间,针对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灵均”)2月19日的违规行为,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公告,对其实施限制/暂停交易措施并启动公开谴责程序。
具体来看,2月19日,沪深交易所在交易监控中发现,9:30:00至9:31:00,宁波灵均管理的多个产品大量卖出沪市股票合计11.95亿元,占期间市场成交额的比例较高,期间上证指数由2886.59点下跌至2868.07点,跌幅0.65%。同时,9:30:00至9:30:42,宁波灵均名下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交易指令、短时间内集中大量下单,卖出深市股票合计13.72亿元,期间深证成指同样快速下挫。
根据沪深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对宁波灵均名下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限制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并启动对宁波灵均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上交所决定,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对宁波灵均管理的相关产品连续实施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的监管措施,即暂停相关产品账户在上述期间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时启动对宁波灵均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表示,今年以来,宁波灵均名下证券账户已多次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但其仍未改正,继续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上交所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严管影响市场平稳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投资者依法合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深交所同样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坚决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加强交易监管,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和“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快速反应、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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