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2月8日,据北京市民政局网站消息,北京市民政局等十部门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乡镇)统筹协调辖区内探访关爱服务力量,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熟悉辖区情况,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专业优势,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鼓励和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家庭医生、养老服务志愿者、邻里亲属等力量,共同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