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2月8日,据北京市民政局网站消息,北京市民政局等十部门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到2024年1月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8月底前,各区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工作方案,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4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原则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达到100%。
按照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任务分工清单》落实相关职责,民政部门对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街道(乡镇)开展属地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同时明确探访关爱第一联系人,依据特殊困难老年人是否有子女明确第一联系人。此外,各区应在2024年6月前建立本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共享机制。并将探访关爱对象分为独居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重残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其他情况等,对各个类别进行解释说明,以便街道(乡镇)在摸底排查阶段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提高服务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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