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2月5日,深交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华龙证券在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方面,存在重点监控证券、重点分支机构管理、向深交所报告等制度流程不够完善细化,未及时评估、优化监测监控系统及指标阈值,未严格按照深交所要求履行重点监控证券相关管理职责,关注类客户的涵盖范围不全,尚未建立股票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机制,个别报警处理和监管函件传达不及时,分支机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考核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此外,在适当性管理方面,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风险揭示书不完备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深交所多项相关规定,因此深交所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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