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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设立运营服务子公司申请文件获中国证监会反馈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郝彦 网编:孟凡霞 2024-01-12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对华夏基金申请设立运营服务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期已明确的试点开展运营服务的业务范围要求,完善拟设子公司业务范围;更新华夏基金存量运营服务业务开展情况,并明确业务人员平移方案;更新提供托管机构或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华夏基金最近2年主动偏股型公募基金季均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证明材料(需按季度列示各季度末的托管规模数据),以及华夏基金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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