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A股再现天价离婚案,这次是“东北药茅”长春高新(000661)大股东。1月11日晚间,长春高新披露公告称,公司股东金磊与王思勉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金磊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42%股份分割至王思勉名下。按照长春高新最新收盘价计算,金磊离婚分割股份对应市值约40亿元。
长春高新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磊持有公司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王思勉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磊持有公司463.16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4%;王思勉持有公司3001.4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7.4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交易行情显示,近期长春高新股价迎来一波下跌,公司1月11日收跌3.29%,最新股价报133.41元/股,总市值为539.9亿元。经北京商报记者计算,若按长春高新最新收盘价计算,金磊离婚分割股份对应市值约为4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伴随着金磊离婚,其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不过,长春高新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磊、王思勉合并计算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长春高新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之前A股公司股东离婚,许多离婚是假,减持是真,想要“钻空子”,不过,伴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目前这种行为已经在A股行不通。
对于离婚绕道减持的行为,2023年7月证监会就有相关回应。彼时,证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金磊还是长春高新核心子公司金赛药业总经理,金赛药业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注射用人生长激素(粉针剂)、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水针剂)、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长效水针剂)。
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长春高新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26.67亿元,而金赛药业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2.17亿元,为上市公司贡献超八成营收。
1月11日晚间,针对股东金磊离婚一事,长春高新也对外回应称,股权分割行为,对于金磊作为金赛药业总经理、主持金赛药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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