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月10日,自曝控股股东地位不稳定的先河环保(300137),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据了解,先河环保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了变更,这一变动带来的连锁反应,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控制权的稳定。针对公司控制权归属认定等问题,深交所进行了犀利提问。
先河环保1月9日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的股东青岛清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电”)、上海光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和”)、中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晖控股”)与山东微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微网”)于近日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清能电、上海光和、中晖控股分别将其持有的清利新能源51%、34%、15%股权转让给山东微网,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
公告显示,清利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变更后,先河环保原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已不再实际控制清利新能源,因此张菊军不再是先河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这一情况遭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在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先河环保核实张菊军出售清利新能源控制权的具体原因,以及张菊军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尚未结清的资金往来。此外,深交所要求先河环保说明山东微网本次收购清利新能源股权交易是否基于合理的商业背景。
天眼查显示,通过层层穿透,山东微网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建坤,实际控制企业数量达到18家。
值得注意的是,清利新能源与先河环保第一大股东李玉国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4日签订协议,约定清利新能源受托行使李玉国所持有的公司5186.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7%)所对应的表决权,并在前述股份可以转让后受让该等股份,且根据协议安排,李玉国在行使其名下剩余公司1112.1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时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此次清利新能源的股权变动,也使上述安排出现了不确定性。先河环保表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玉国是否会继续执行其与清利新能源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安排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稳定的情形。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稳定,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权益。
对此,深交所也要求先河环保核实李玉国对本次清利新能源控制权变更交易的知悉情况,以及在本次清利新能源控制权发生变化后是否同意继续执行与清利新能源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先河环保需要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控制权归属认定的影响。
资料显示,先河环保是一家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生态环境监测、“双碳”技术服务、生态大脑、运维服务、环境大数据分析及决策支持服务等。
业绩方面,2022年,先河环保净利出现亏损,当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0.08亿元,同比下降9.27%;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1.35亿元,同比下降289.42%。
2023年前三季度,先河环保实现营业收入约为6.6亿元,同比增长4.27%;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约为3298万元,同比增长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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